报考须知
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网址:
https://mhzf.caac.gov.cn/#/index
招飞相关的信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民航招飞系统、有关省级招办和考试院、招飞院校、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为准。
送培单位,即为考生承担相关学习训练费用,在考生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飞行驾驶执照后,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的单位。送培单位与招飞院校共同组成考生在招飞系统中的招飞志愿组合。送培单位可对考生的招飞志愿组合设置初检结论、提交体检申请、设置背景调查结论等,并对所设置的结论负责。
送培单位在招飞院校的组织下开展招飞工作。送培单位的招飞主管将联系您参加各项选拔工作,并在招飞系统中对考生报考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及结果进行设置、审核、跟踪等。请注意,当考生在招飞系统中选择的送培单位为招飞院校时,表示可能选择毕业后去国航、东航、南航以外的其他航空公司等单位工作,或者留在学校成为飞行教员,由招飞院校的招飞主管负责选拔工作。当选择送培单位为送培单位(合作)时,表明在生源地送培单位由招飞院校主导参与合作招飞,由送培单位的招飞主管经招飞院校授权后,负责选拔工作。
您可选择填报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申请组合形式和数量,由在当地安排招飞计划的招飞院校,以及参与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数量确定。例如在您的生源地招飞的有院校A、B,送培单位有A、B、C、D[C、D为送培单位(合作)],则您可填报的申请组合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招飞申请组合在您有效申请达到2个之前,或心理测试不适合之前均可增加。请注意,同样的申请组合能且仅能填报一次,如您之前填报了某一申请组合,无论该申请组合在哪一阶段、是否合格、是否成为有效招飞申请,您都不能再次添加同一申请组合。您可以取消处于报名状态(未进行初检)的申请组合,但显示“合格”、“不合格”、“审核中”的申请组合不得取消。
在注册后填报“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的志愿组合时,须选择是否服从【院校内送培单位间调剂】。选择“服从调剂”,意味着在志愿组合中的送培单位在当地招飞计划已录满情况下,在高考分数达到民航招飞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最低招飞线)时,仍可能被报考的招飞院校录取为本校或其他送培单位的飞行学生;选择“不服从调剂”,意味着如果志愿组合中的送培单位已完成招飞计划,将不会被该招飞院校录取为本校自招或本校其他送培单位的飞行学生。具体录取规则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确定。
实行划片招飞的省份,省内不同地、州、市、县的考生所能报考的招飞院校可能有所不同。很抱歉,招飞系统目前针对生源地生成的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列表以省为单位,无法精确到地、州、市、县,请务必自行确定可报考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请您在填报志愿组合前,查询所在生源地考试院所公布的划片信息,也可提前联系招飞主管询问,务必在填报前了解清楚自己能报哪些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
不能。当您已参加某一招飞志愿组合的招飞体检但未得出结论时,该志愿组合的体检状态为“在体检”,此时您需要等待体检结论,在此期间无法参加其他招飞志愿组合的体检,其他送培单位也无法提交您的体检信息。当您这一志愿组合已得到体检结论且不为“合格”后,您可以再次参加其他志愿组合的体检。
不需要。体检合格结论共享,不合格结论不共享。
当招飞志愿组合体检结论为“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时,考生需要参加其他招飞志愿组合的体检,或自行去定点体检机构体检。当其他招飞志愿组合的体检结论“合格”时,该结论将共享给此前体检“未完成”、“未参加”或“待结论”的志愿组合,也就是说其他“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都将自动成为“合格”体检结论。但请注意,“不合格”的体检不会共享结论。
招飞心理测试一般与体检同步进行,心理学检测仅进行一次,结论包括适合和不适合。如您的心理测试结论为适合,则所有申请组合的心理测试结果全部共享该适合结论,如您的心理测试结论为不适合,说明您不适合从事飞行职业,您的招飞选拔所有流程终止,所有招飞申请组合最终结论均不合格,也无法增加其他申请组合。
当所填报志愿组合的初检、体检、心理测试都合格后,可进入确认有效招飞志愿阶段,在此阶段您可以确认至多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志愿组合,然后参加送培单位对考生进行的背景调查。背景调查合格的志愿组合,正式成为在招飞系统上的有效招飞志愿。请注意,有效招飞志愿最多2个,一旦选择、不能更改!一旦申请参加背景调查,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成为有效招飞志愿,不能更改、删除、撤回;一旦有效招飞志愿达到2个,在招飞系统上参与招飞选拔的流程完毕,你可以据此填报该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的高考志愿!
当您的某一个申请组合的背景调查为不合格时,该申请组合为无效申请,您可以重新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组合申请背景调查。但待背景调查的申请组合,与有效招飞申请的加总之和,不超过2个。例如,当您选择合格申请组合A和B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之后,B经背景调查不合格,则B为无效申请。此时,您还可以选择合格申请组合C再次进行背景调查。如果A、C均合格,则您的有效招飞申请有且只有A、C两个。如果A合格、C不合格,您还可以再次补充1个合格申请组合进行背景调查。如果A、C均不合格,您还可以再次补充2个合格申请组合进行背景调查。
根据规定,有效招飞志愿是您填报招飞院校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请务必参加当年高考并填报正式的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如果您所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中的招飞院校不在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招飞院校不予录取。招飞系统中的2个有效招飞志愿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具有同等效力。这意味着,如果您有2个有效招飞志愿,包含2所不同的招飞院校,那么您能否被录取、被这2所院校中的哪所录取,取决于您在高考飞行技术专业志愿中填报的是这两所院校中的哪所、填报的顺序以及您的高考成绩。
初检:“合格”、“不合格”,均不共享;
体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其中“合格”结论共享给其他“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的志愿组合;
心理测试:“合格”、“不合格”,均共享;
背景调查:“合格”、“不合格”,均不共享;
有一个或多个体检“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的志愿组合,或者确实无法在既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者错过了意愿报考单位安排的体检,考生还可以自行去民航招飞定点体检机构参加定点体检。定点体检结论与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结论具有同等效力。
有一个或多个体检“未完成”、“未参加”、“待结论”的志愿组合,或者确实无法在既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者错过了意愿报考单位安排的体检,考生还可以自行去民航招飞定点体检机构参加定点体检。定点体检结论与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结论具有同等效力。
在您登陆系统后,可查询到您目前各申请组合的报名状态,包括各个申请组合的初检、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的结论。您还可以查询相关政策、各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的招飞简章及招飞动态(包括初检、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相关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等。
关于宣传动员及初检安排。各送培单位的线下招飞宣传动员和初检时间安排由您所在地的招办或考试院确定。具体宣传动员及初检安排可在招飞系统首页上发布,也可由送培单位工作人员到校内宣传通知。
关于体检及心理测试安排。各送培单位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由各送培单位与符合要求的专业体检鉴定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主要由负责您生源地招飞工作的招飞主管通知您。相关通知也会在招飞系统上发布。
关于背景调查安排。具体背景调查要求会由负责您生源地招飞工作的招飞主管通知您。相关通知也会在招飞系统上发布。
飞行技术专业有别于其他专业,在学习期间,除了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还要到民航局认定的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实际训练,获得相应执照。因飞行训练实际成本费用高昂,我国民航飞行员培养一般采用由送培单位(航空公司等)支付学生飞行训练费用。自费生指有关招飞院校和送培单位协商确定,招收学生的飞行训练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具体自费方式可通过有关招飞院校的招飞简章和协议文本了解,也可向有关招飞院校咨询。